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在計劃和執行財務報表審計工作 時運用重要性概念,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251 號——評價審計過 程中識別出的錯報》規范注冊會計師在評價識別出的錯報對審計的影 響以及未更正錯報對財務報表的影響時,如何運用重要性概念。
第三條 財務報告編制基礎通常從編制和列報財務報表的角度 闡釋重要性概念。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可能以不同的術語解釋重要性, 但通常而言, 重要性概念可從下列方面進行理解:
?。ㄒ唬┤绻侠眍A期錯報(包括漏報)單獨或匯總起來可能影響 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通常認為錯報是重 大的;
?。ǘχ匾缘呐袛嗍歉鶕唧w環境作出的,并受錯報的金額 或性質的影響, 或受兩者共同作用的影響;
?。ㄈ┡袛嗄呈马棇ω攧請蟊硎褂谜呤欠裰卮?, 是在考慮財務報 表使用者整體共同的財務信息需求的基礎上作出的。由于不同財務報 表使用者對財務信息的需求可能差異很大,因此不考慮錯報對個別財
務報表使用者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四條 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對重要性概念的規定,為注冊 會計師在審計工作中確定重要性提供了參考依據。如果適用的財務報 告編制基礎未對重要性概念作出規定,本準則第三條為注冊會計師確 定重要性提供了參考依據。
第五條 注冊會計師對重要性的確定屬于職業判斷, 受注冊會計 師對財務報表使用者對財務信息需求的認識的影響。就審計而言,注 冊會計師針對財務報表使用者作出下列假定是合理的:
?。ㄒ唬?擁有經營、經濟活動和會計方面的適當知識,并有意愿認 真研究財務報表中的信息;
?。ǘ├斫庳攧請蟊硎窃谶\用重要性水平基礎上編制、列報和審 計的;
?。ㄈ┱J可建立在對估計和判斷的應用以及對未來事項的考慮的 基礎上的會計計量具有固有的不確定性;
?。ㄋ模┮罁攧請蟊碇械男畔⒆鞒龊侠淼慕洕鷽Q策。
第六條 在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評價識別出的錯報對審計的影 響,以及未更正錯報對財務報表和審計意見的影響時,注冊會計師需 要運用重要性概念。
第七條 在計劃審計工作時,注冊會計師需要判斷何種情形構成 重大錯報。
作出的判斷為下列方面提供基礎:
?。ㄒ唬┐_定風險評估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ǘ┳R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ㄈ┐_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在計劃審計工作時確定的重要性 ( 即確定的某一金額),并不必 然表明單獨或匯總起來低于該金額的未更正錯報一定被評價為不重 大。即使某些錯報低于重要性, 與這些錯報相關的具體情形可能使注 冊會計師將其評價為重大。
設計審計程序以發現所有僅因其性質而可能被評價為重大的錯 報并不可行。然而, 考慮披露中潛在錯報的性質與設計應對重大錯報 風險的審計程序相關。此外, 注冊會計師在評價未更正錯報對財務報 表的影響時, 不僅要考慮未更正錯報金額的大小, 還要考慮未更正錯 報的性質以及該錯報發生的特定環境。
第二章 定 義
第八條 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是指注冊會計師確定的低于財務報 表整體的重要性的一個或多個金額,旨在將未更正和未發現錯報的匯 總數超過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適當的低水平。如果適 用, 實際執行的重要性還指注冊會計師確定的低于特定類別的交易、 賬戶余額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的一個或多個金額。
第三章 目 標
第九條 注冊會計師的目標是,在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時恰當地 運用重要性概念。
第四章 要 求
第一節 計劃審計工作時確定重要性和實際執行的重要性
第十條 在制定總體審計策略時, 注冊會計師應當確定財務報表 整體的重要性。 根據被審計單位的特定情況, 如果存在一個或多個特 定類別的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其發生的錯報金額雖然低于財務報 表整體的重要性,但合理預期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 作出的經濟決策, 注冊會計師還應當確定適用于這些交易、賬戶余額 或披露的一個或多個重要性水平。
第十一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確定實際執行的重要性,以評估重大 錯報風險并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第二節 審計過程中修改重要性
第十二條 如果在審計過程中獲知了某項信息,而該信息可能導 致注冊會計師確定與原來不同的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或者特定類別 的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一個或多個重要性水平(如適用),注冊 會計師應當予以修改。
第十三條 如果認為運用低于最初確定的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 性和特定類別的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一個或多個重要性水平 (如 適用)是適當的, 注冊會計師應當確定是否有必要修改實際執行的重 要性,并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是否仍然適當。
第三節 審計工作底稿
第十四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下列金額以 及在確定這些金額時考慮的因素:
?。ㄒ唬┴攧請蟊碚w的重要性;
?。ǘ┨囟悇e的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一個或多個重要性水 平 (如適用);
?。ㄈ?實際執行的重要性;
?。ㄋ模?隨著審計過程的推進, 對本條第(一) 項至第(三) 項內 容作出的任何修改。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準則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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